当今,江苏出了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,真人真事,一点不含糊,《现代快报》白纸黑字,写得清清楚楚,并配有案件当事人和庭审法院的照片,案情如下:最近,江苏一位贫穷的老妇靠捡垃圾为生,有一天,她拿着小铁耙在垃圾场扒着一堆垃圾,看看里面,有没有值钱的东西,比如:废铁、饮料瓶、废纸等,突然小鉄耙扒出了一个皮夹子,老贫妇翻开一看,吃了一惊,里面有100元的大钞十几张,这么多的钱,在好富人眼里只不过是九牛一毛,他们(她们)可能看到以后,会立即交公,做一个拾金不昧的义士。坏(贪)富人,可能就要将钱塞到自己腰包里了!因为无人知晓,即使知晓,失主不晓,也只好拉倒!但这么多钱,对于老贫妇来说,就是一个天文数字,用她的小鉄耙,扒一年垃圾,可能也扒不到这么多的钱!看到这些钱后,她的同伴都说“你交了财运,垃圾堆里扒到的,谁扒的是谁的!”可是她,首先想到的是失主,她将皮夹子翻了翻,发现里面有纸条;纸条上有地址(或手机号码?),反正,根据线索找到了失主。亲手将十几张100元的大钞交给失主,却惹来了麻烦,失主说:“我皮夹子里,原有100元大钞50多张,现在剩下10几张,请问(对老贫妇还是比较客气,用的是“请”),其余的钱哪里去了?”老贫妇说:“我扒垃圾扒到这个皮夹子,翻开看,就是这么些钱!难不成,我主动找到你,还钱给你,还犯法吗?”失主一听老贫妇的诉说,顿时大怒,说:“除了这10几张100元大钞外,其余的30多张100元大钞你必须交出来,否则法庭见!”老贫妇呼天呛地,悲苦万分!唉!想不到!过了一段时间,老贫妇在垃圾场,扒垃圾时,有一个人,送来了一张纸头,说是法院的传票,听说,是失主将她告上了法庭,说她侵吞了失主的财产。法庭要传她到法庭庭审,这一听,老贫妇苦苦切切,扒垃圾的同伴,义愤填膺,与老贫妇一起到法院说理,作证!失主仍然不依不饶,法官无可奈何,用了一个调解的方法,失主撤诉,方才息事。老贫妇才得以脱身。真是:拾金不昧反受累,失主穷追法庭见。贫妇哭泣求公道,法庭调解方能息。------无奈!
无独有偶,几百年前,明朝著名作家冯梦龙的作品《喻世明言》第二卷:《陈御史巧勘金釵鈿》中讲的一个故事的情节和当今江苏发生的这个“奇案”如出一辙,某州某县有一人,姓金名孝,平时以卖油为生,家中还有一老母需要赡养,因为家贫,年纪老大了,无钱娶亲,仍是孤身一人,不曾成家,只是和老母亲相依为命,整天挑着油担走街串巷,靠着卖油的微薄收入与老母艰难度日。一日在卖油的路上,突然急要大解,顺便就找了一个茅厕大解,在茅厕里拾了一个包袱,内有大约30两银子,金孝也不卖油了,高高兴兴回到家中,对老母说:“我今天交财运,拾了许多银子!”老母责问他:“银子是不是你偷的?”金孝说:“妈妈!我长这么大,偷过谁的东西?这是我在茅厕里拾到的,我们穷人得到这一笔银子,不容易。拾得来的银子,又不是偷的!我们把银子作为贩油的本钱,强似賖别人的油卖!”老母厉声说:“非分之财不可取!这银子不知是本地人的?还是外地人的?是自家的?还是借来的?一时间掉了,找不到,可能要寻自尽,命都不保!你快到拾银处等丢银之人来寻!”金孝是个极其孝顺的人,遵从母命,到茅厕内等候失主,这个古代“奇案”和当今“奇案”差不多,丢银之人不但不感激金孝,反而说包袱里原有40~50两银子,现在只有30两银子,要金孝交还50两银子,金孝70多岁的老母出来为金孝辩白,丢银之人还是不依,居然动手打金孝,最后告到官方,这个县官(古时的县官也管审判)和我们当今的法官办案的方法不一样,他首先问丢银人:“是你看到金孝拾银子的?”丢银人说:“不是!”,县官问:“是金孝拾到银子后主动送给你的啦?”,丢银人说:“正是!”。县官道:“这么说,金孝没有赖你银子的情节,你丢的是50两,他拾的是30两,这银子不是你丢的,丢30两银子另有其人,你丢的50两银子慢慢访查吧!”丢银人慌了,忙对县官说:“这30两银子确实是小人丢的,小人情愿领这30两,不再提50两银子的事,小人知错!”县官说:“数目不同,你怎么好冒领?这30两银子无主,本县判给金孝拿回,孝养母亲!你的50两银子你自己去慢慢找吧!”丢银人哑巴吃黄连,有苦说不出!封建社会,县官作的判决,谁敢不遵!
正所谓:拍案惊奇案一辙,贫人往往真侠义。真假是非似难定?今古法官应明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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